服務計畫

 

 

 

 

壹、    理事會工作宗旨

一、   充做扶輪社的預算或財務委員會。

(一)、  編列預算,以提供每個委員會與扶輪社活動所需的實際經費。

(二)、  審查所有未列入預算的支出

二、   確定可能成為社員的人士,並符合入社資格。

三、   在30天內,透過扶輪社秘書,告知新社員推薦人,有關新社員合格與否決定。

四、   檢查社的計劃與政策,俾使其有效推行。

五、   思考促進扶輪宗旨的其他方法。

六、   評估社區與世界現有趨勢,並評估本社應如何達成以上述事項有關之目標。

 

貳、    社長服務原則  社長:林  弘 (Vincent Lin)

一、   維持及增加社員人數。

二、   成功辦理因應其社區與其他國家社區之需求的服務計劃。

三、   透過參與計劃及捐獻支持扶輪基金會。

四、   培養能夠在扶輪社階層以上,服務扶輪的領導人。

五、   嚴格推行預算制度,力求社友負擔平均,撙節開支。

六、   加強友社及社友間之聯誼,做好服務工作。

七、   完成扶輪宗旨,達成四大考驗之目的。

 

參、    秘書、會計、糾察工作

一、   秘書工作    秘書:陳筱萍 (Sabrina)

(一)、  日常工作:

1. 置專任幹事壹名,協助秘書處理日常社務及幫忙各委員會處理事務。

2. 整理上屆(第47屆)文件及紀錄分類歸檔。

3. 收發本社有關文書(本屆文號為基東扶(弘)字第00  號),並登錄存檔。

4. 對社內行文以秘書名義,對外義社長名義行之。

5. 社內各項開支預先編製申報單經社長、秘書及各委員會主委會同審核。

6. 社內各項費用收支之審核,成立審核小組,組員包括社長、秘書、會計共同審核社內各項支出。

7. 其他總務性工作。

 

(二)、  秘書應行處理之各項報告:

1.對國際扶輪社:

(1).報告社員人數。

(2).報告新職員名單(十二月)。

(3).新社友移動及新社友入社、住址、職業分類變更之報告。

(4).繳交總社會費及其他應交費用

2.對地區總監:

           每月五日以前用上網登錄報告上月份出席率。

 

3.對扶輪月刊委員會:

(1).月刊投稿稿件及有關活動照片之寄送。

 

4.對3490地區各社:

(1).變更例會日期、時間、地點之通知。

(2).社刊刊載本社網站,提供查閱。

(3).其他資料之寄發。

 

5.對姐妹社及兄弟社:

   寄送社刊一份至日本神戶垂水扶輪社、八代南扶輪社以及金蘭社-台北百合扶輪社。

 

6.對社內各社友:

(1).印發有關會議紀錄、報告及通知。

(2).例會中擔任社務報告及聯絡有關事項。

(3).社友之喜慶婚喪代送賀儀,並擔任聯絡工作,對缺席例會之社員,會後隨即寄送該次例會發行之電子社刊及有關文件。

 

(三)、  辦理列會及其他集會註冊工作:

1. 對來訪之友社社友:

(1).發給出席本社例會補出席證明卡(由聯誼主委協辦)。

(2).對本社例會日期、地點變更未及通知而前來補出席之友社社友,應給予出席證明。

2. 其他:

為保持扶輪社之信譽,對發給社外人士之一切證明,應經理事會通過後,慎予處理。

 

(四)、  交際工作:

1. 友社社慶:發賀函或贈送花籃或禮金並派代表出席(依慣例辦理)。

2. 社友間之婚喪喜慶,除連絡全體社友,並在社刊上刊登外,其他依照社友應酬公約辦理。

3. 例會蒞社演講人禮物之準備。

4. 對社區之有關活動的禮物或贊助(提請理事會決定後行之)。

 

(五)、  紀錄工作:

1. 將例會花絮登在社刊上,並向扶輪月刊投稿。

2. 督導幹事整理社友社籍及理事會會議紀錄。

3. 督導幹事擔任社內各種會議之記錄工作。

 

(六)、  其他事項:

1. 與社長密切合作,按本年度之各委員會之工作計劃表督促進行。

2. 執行社長、理事會與社務行政會議委辦事項。

3. 執行理事會通過之決議案。

4. 編製社內大事記。

5. 編製年度收支預算表。

6. 編製本社內財產目錄。

 

二、  會計工作    財務長:白明順 (Sky)

保管並監督財務及帳冊,辦理經費的收支,準備財務報告,負責編列預算,辦理其他屬於會計的任務。

(一)、  日常工作:

1. 金錢之收入及支票等之保管,一律由會計負責處理。

2. 本社之收入悉數繳存銀行存款。

3. 受款人名稱如確認時,支票皆以抬頭劃線交付。

4. 領款人之印鑑用社長、秘書、會計三個印鑑。

 

(二)、  與社友聯繫:

1. 每月底應做成收支報告表,送交次月份理事會審查後,由秘書處附理事會記錄,一併報告,並登載社刊。

2. 每月初通知各社友,該月份應繳款項、名目及金額,包括至上月底為繳款項之金額。

3. 社友應繳款項超過三萬伍仟元時將提醒繳費。

 

(三)、  預算之執行:

1. 建立預算制度,嚴格控制預算。

2. 預算內之開支,經理事會通過者,可按時執行辦理。

3. 開源節流,維持收支平衡。

4. 撙節開支,減輕社友負擔。

5. 預算外之款項,應提交理事會討論後辦理。

 

 

 

(四)、  帳目之核對及負責:

1. 請秘書負責核對社費、餐費、特別開會費、特捐等收入。

2. 請糾察負責核對一般捐款及拍賣收入。

3. 請五大服務主委負責節制,各所屬服務經費之支出。

4. 請秘書負責節制辦事經費之支出。

5. 社友如發現會計上,有不對時,請盡速向會計或秘書提出糾正。

6. 財務之年度稽查,由理事會或理事另聘專家為之。

 

(五)、  編制報表:

1. 編製年度收入預算表。

2. 編製年度支出預算表。

 

三、  糾察工作    糾察:林正峰 (Feng)

    維持例會秩序,以友誼及互相尊重為基礎,維持例會良好氣氛。

(一)、    每次例會收入,皆記入傳票交糾察及財務簽名後,交會計存入銀行。

(二)、    執行捐款及拍賣工作。